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哈尔滨道外法院: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

发布时间:2013-12-05 09:49:59


    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民一庭老年法庭被授予“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称号。

    道外法院民一庭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工作方针,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的情怀,关注、关心和支持涉老案件审判工作,注重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转化为审判工作具体实践,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一是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法庭建设。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安置软席座椅、饮水机,在明显位置张贴敬老助老宣传标语,使审判法庭建设更加温馨和人性化。选调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熟悉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专司涉老案件审判工作,建立专业化的涉老案件审判工作队伍。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对涉老案件审判指导。老年法庭以民事诉讼部门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制定《老年法庭工作细则(试行)》,对涉老案件审判工作依法进行规范。同时,建立案件回访、涉老案件特邀陪审、涉老案件审判法官培训等工作制度,推动老年涉老案件审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围绕涉老案件特点,突出审判服务特色。老年法庭围绕涉老案件特点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逐渐形成了“四心”工作方法,即:接待来访老年当事人要热心、了解老年人遇到的问题要细心、做老年人的思想工作要耐心、处理涉老案件要处以公心。该方法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成功调处了多起疑难复杂涉老案件。四是能动延伸服务,营造尊老助老社会氛围。在充分发挥涉老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老年法庭还把敬老、养老、助老作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主动延伸服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义务宣传活动,注重以案说法,以案施教,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的法律意识,提倡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三年来,老年法庭审结案件270余件,年均接待服务老年人200余人次,在报刊上发表典型案例数十篇,与省、市电台、电视台多次合作开办法制宣传节目,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也曾播出过老年法庭以案说法的典型事迹,赢得了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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