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每次下乡开庭、普法,总要引来大批农民咨询法律问题,可有数的“专”字号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全区10多万农民的需求,今年以来,该院在全区2乡18个行政村分别设立了“便民诉讼服务站”,经人大选任,安排社会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活动的村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年来,这些农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结案416件,占全院普通程序案件的32.6%,起到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被广大农民亲切地称为“农民法官”。
本着“教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理念,城子河法院通过驻村农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群众信服的优势,构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庭外解,息诉不上访”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极大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提高了审判效率。
城子河法院规定所有涉农案件均要有农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执行。庭审前,要为农民陪审员留出五个工作日以上时间阅卷及准备;庭审中,陪审员有权询问当事人,如发现审判程序不符合规定,有权要求改正;合议时,陪审员应独立发表看法,如与承办法官发生严重分歧,案件必须提请审委会讨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农民陪审员要和法官共同向当事双方讲法律、讲判例、讲情理、讲利害,力求使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使农民陪审员真正做到陪审不陪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