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农合机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绥芬河市法院铁腕出击,对一起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一小时内腾退8处车库。
9月11日,绥芬河市法院14名干警在法院门前集结,整装待发,有序奔赴腾退房屋现场。黑龙江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都市频道记者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该案为绥芬河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吴某、孙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绥芬河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孙某名下用于抵押的8处车库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轮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二拍流拍价接收上述车库以冲抵相应债务。因被执行人始终不提供送达地址,执行干警通过短信及彩信通知被执行人限期腾房,但两名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故法院决定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执行干警抵达现场后,安全保卫组迅速拉起警戒线,执行干警对车库内物品进行一一清点登记,列出财产清单,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腾退过程全程记录,执行现场规范有序。
由于其中一处车库被吴某的一个债权人作为水洗店占有经营,执行干警向该店负责人阐明情况,释法明理后,水洗店负责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调解,主动腾退房屋;另一处车库在抵押期间被吴某擅自转让给李某,李某在知悉车库处于抵押阶段的前提下依然对该车库进行使用,执行法官现场调解,李某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承诺在两个月内腾空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