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预约立案服务,不服本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当事人,除以下情形应向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外,可通过电话预约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原告或者被告一方为三人(含法人或其他组织,含三人)以上的案件;
(二)原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三件(含三件)以上的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一方当事人相同且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案件;
(三)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
预约立案电话:
立案一庭(受理对齐齐哈尔、绥化、鸡西、双鸭山、哈铁五个中级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申请再审案件) 0451-82392311
立案二庭(受理对哈尔滨、牡丹江、七台河、鹤岗、黑河五个中级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申请再审案件) 0451-82392328
农林庭(受理对佳木斯、大庆、伊春、大兴安岭、农垦、林区六个中级法院所作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申请再审案件) 0451-82392326
预约立案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下午1:3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