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上岗

  发布时间:2013-11-27 14:40:25


    鸡冠区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重点,为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该院为所有业务部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要求所有业务部门干警在送达、执行等司法工作中都要佩戴执法记录仪上岗。

    执法记录仪是集摄像、录相、录音功能于一身的便携式记录仪,重量不足50克,携带方便。鸡冠区法院对如何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并要求任何干警不得对执法记录仪的数据进行删减,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可以真实还原干警工作情况,对干警是一种督促,使他们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杜绝了以往当事人和法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说有理”的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