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在审理涉及出租车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发现,出租公司普遍存在层层转包现象,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使得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案件大量增加。为此,前进区法院向当地几家出租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力求规范管理,减少纷争。
一是建议出租公司规范内部管理,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转包行为的相关责任,使得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即明确转包行为发生时所须承担的各项责任,避免错误认识导致的矛盾升级。
二是要求车主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对实际驾驶人员的驾驶水平及驾驶知识进行充分了解,明确符合一定条件后方可进行转包。
三是对转包行为进行规范,要求车主与实际驾驶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赔偿责任,避免口头约定产生的责任推诿情况发生。书面合同约定的责任划分,不仅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利益,也有利于提前赔偿人的事后追偿。
四是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组织相关培训,使车主及实际驾驶人提高安全驾驶技术、掌握驾驶知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敦促车主购买商业性保险。实践中出租汽车公司一般只给出租车上交强险,而出租汽车属于高风险行业,一旦出现事故往往不足以赔偿受害人损失,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既能将风险转移,又能更好的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应积极提倡。
对前进区法院的建议,相关出租汽车公司高度重视并给出了书面复函,进行了研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