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在送达、调解、判后等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向当事人释法解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时,就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诉讼证据的提供和运用及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后果等进行解释,使当事人明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消除抵触、对抗心理。对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坚持判决后向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作详细具体的解释,特别是对裁判中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当事人存在疑惑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在判决书、裁定书上载明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相关规定及法院判案的理由和依据,并对引用法条中当事人不明白的专业术语在送达裁判文书时进行详细解释。对当事人的初次申诉和申请再审,要求原审法官与立案法官共同接待处理,由原承办法官释疑解惑,增强针对性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