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齐市中院面临辖区内积案总数约占全省十分之一,标的数额较大且案情较为复杂,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较弱等实际情况,加之7月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参与嫩江抗洪工作对清积活动的影响,导致结案率一直较低,清积工作进展缓慢。截至9月30日,全市共结案84件,结案率64.12%,低于全省79%的平均水平,结案率全省排序第11位。9月下旬,省法院执行局侯铁男局长亲自带领清积活动督导组赴齐市中院进行现场督导。齐市中院在省法院具体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扭转了被动局面,工作成效较为明显。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积案127件,仅余4件尚未执结,结案标的3253.38万元,结案率96.95%,高于全省平均结案率10.26个百分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有力推动了活动开展
齐齐哈尔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张贵海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听取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摸排及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法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清积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以此推动法治鹤城、诚信鹤城建设;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全省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推进会议精神,把握政策,确保完成活动任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占江同志,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要积极配合清积行动,把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作为实现群众利益、实现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的自觉行动,对存在此类积案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确保全市清积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同志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清积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科学谋划,规范执行管理,营造执行声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领导、支持与理解,逐人逐案研究落实执行方案,全力攻坚克难,做好清积工作。
二、两级法院措施得力、扎实推进,工作成效突出
全市两级法院对辖区内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逐案进行了梳理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清积工作。
明确目标,迅速行动。市中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同志为组长,全体副院级领导为副组长,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积工作领导小组。把清积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案件,摸清案件情况,提出执行办法、步骤和执行期限,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清积工作氛围。
深入一线,强化督导。通过采取实地督导、听取汇报、电话督导、限时上报结案情况等多种形式加强了清积督导工作。市中院新任执行局长杨兴义同志带领工作人员与市政法委领导组成督导组,深入到甘南、泰来、梅里斯、龙沙等清积任务较重的县区法院实地督导清积工作,通过实地督导、现场办公,使一批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领导包案负责机制。对积案逐一制定解决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和包案领导。对于执行难度大的案件,由党政领导、被执行单位的上级分管领导包案负责,限期执结,做到层层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基层法院积极主动向涉案党政机关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和建议,敦促被执行单位通过寻求财政支持、调整资金安排、变现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截止目前,全市16个基层法院中,有11个法院实现结案率100%的目标。
三、区县党委政府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齐市中院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等党政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省、市机关对清积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委领导对清积工作的具体要求,争取支持配合,力促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及时化解。各县区党委、政府等主要领导对清积工作态度积极,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在甘南县法院督导清积工作期间,中院执行局长杨兴义邀请县委、县政府等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现场约谈当事人,最终促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使涉及县公信局等单位的5起案件,75.83万元标的积案现场解决;有的县区通过财政调剂、调整资金安排等方式,要求涉案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促成一批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妥善处理,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