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林甸县法院:持续推动诉前调解与诉调对接

发布时间:2020-06-02 10:22:13


    近日,林甸县法院按照省市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院党组关于这项司法改革方案和流程,持续推进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调对接中心功能建设,加大与其他行业化解纠纷的合作,目前,林甸县法院院立案庭和三个法庭共受理并确认司法协议效力案件20件,以群体性纠纷为重点强化纠纷源头防控与化解,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专业调解等诉前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诉调对接力度。

    林甸县法院结合三个派出法庭主要服务于农村农民、化解基层矛盾的特点,制定诉调对接实施方案与规范流程。其中东兴法庭在处理涉及人数众多或者调解有难度的案件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需要,联合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到当事人家中上门入户调解。能够达成调解的案件,当即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及申请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的相关材料。法庭参与诉前调解人员在返回法庭后及时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依法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共完成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案件11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陆某驾车与四季青镇大树林村设置的路障发生碰撞后,造成了陆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陆某来到东兴法庭欲起诉,法庭庭长了解到,陆某有调解意向,故引导陆某参与诉前调解,陆某欣然同意。东兴法庭联合四季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大树林村村民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一起在东兴法庭进行联合调解,最终双方在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的一方当庭向受害方履行了给付赔偿款20万元的义务。东兴法庭当场立案,当天出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并及时送达给双方。在多元解纷机制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低成本、更加多元矛盾化解诉讼服务,提高解决纠纷效率的同时,取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与信任。

    东兴乡东兴村使用林甸县引嫩灌区管理总站供水,一些村民用水浇灌农田未给付水费,纠纷涉及人数及村屯数较多,争议较大。东兴法庭运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联合东兴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庭庭长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走访东兴乡丰产村、新胜村、长发村等多个村的村民家中调解,在多方联合大调解的共同努力下,批量纠纷矛盾在诉前得到化解。

    花园法庭在立案接待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方某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因路面塌陷,导致车辆受损,方某欲起诉高速公路管理处要求赔偿10000元。接到案件后,花园法庭立即与花园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老李研究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当场交付5000元,并通过法院确认协议效力。花园法庭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特邀行业调解员,将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目前,已完成诉调对接并司法确认3件。三合法庭完成司法确认案件1件,立案庭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完成司法确认案件5件。

    2020年以来,林甸县法院继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举措。以强化诉源治理为核心提升多元解纷实效,以智慧诉讼服务为重点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以集约管理为手段再造纠纷化解与诉讼服务流程,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高效便捷化解矛盾、办理诉讼事务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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