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能够入选是我的荣幸”

发布时间:2020-05-14 13:47:56


    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审判长孙晓峰、人民陪审员李秀芳、王文清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事情发生在2014年至2015年,被告承包商承包了大同区老城区散水、声控灯改造工程和大同区某学校造型拆除外设钢天沟工程的建设施工项目。因为被告个体承包商“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因此,挂靠到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黑龙江省某公司名下,对外承揽工程及结算都以被挂靠单位黑龙江省某公司的名义进行;黑龙江某公司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在此期间,原告一直在被告工地从事吊装工程作业,但被告以某某未给付其工程承包费为由,拖欠原告的工资。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正值疫情期间,当询问两位陪审员是否方便、有空闲时间参与案件时,他们二话没说,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来到法院翻阅卷宗、参与案件调查,开庭前与孙法官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本案争议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被问起当人民陪审员的感受时,人民陪审员李秀芳说:“能够参与到民事审判的案件中,是我的荣幸,更多的感受是肩上担当的一种责任。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来到法院帮助法官做上一些辅助的事情,也能感觉到每一名法官身上的责任和不容易。

    “入选人民陪审员之前,对法院的审判工作特别陌生,只能用威严和神圣来形容。参与了几件民事案件的庭审后,对法院和法官有了不一样的理解和定义。这是个能说理也能讲理的地方,能为正义护航,能为人民伸张。我会认真履职,本着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的态度,恪守人民陪审员相关规章制度,用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 人民陪审员王文清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