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4-28 11:04:3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黑龙江省10个集体、10名个人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办公室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科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桃山中心人民法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爱辉人民法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卜洪元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新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付春红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庭长

安  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李云峰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新站人民法庭庭长

李庆贺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科员

张弘默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

赵建佳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

贾立仁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曹彦林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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