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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法院: 远程宣判 远程答疑 足不出户带您全程体验“云”上司法

  发布时间:2020-04-17 09:04:26



    “现在宣判……”4月15日13时,鸡冠区法院第五法庭内一起远程视频宣判正在进行中。

    原告为某某蔬菜副食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为某果品公司。2017年9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后因部分租赁物不能使用,双方就租赁费用产生纠纷,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因被告违约导致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全部实现,据使用的租赁房屋面积,按照签订合同时被告提供的房屋租赁价格(资产租赁收入计划明细表)合同期内租赁下浮比例,减少租赁费。经判决,法院支持原告方诉讼请求,变更资产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

    为了第一时间将判决结果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里,法官徐莹莹再次联系了双方委托律师,讲明庭审目的:视频定期宣判,并当庭进行释法答疑,得到双方积极回应。

    “虽然远程视频宣判、答疑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但这种方式能够让判决不再是冰冷的一张纸,而是鲜活的展现在当事人眼前。这次庭审的律师不是很需要我们去逐条释法,但换一个角度呢?如果原被告都是普通百姓,他们需要的就不仅是一纸判决,更需要我们进一步的释明,这就是我们此次庭审的意义。”法官徐莹莹解释道。

    远程宣判按时连线,宣判、答疑有序进行。流程结束后,法官徐莹莹又通过微信及邮寄方式送达双方当事人,确保送达流程完备有效,获得当事人的肯定。

    事后,被问及为何采取视频方式宣判,并对判决书进行释法答疑工作时,法官回答说:“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作为法院工作一线的审判人员更应焐热冷冰冰的法条,依靠法律,实实在在解决当事人纠纷。

    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宣判的考虑有三点:一是希望能够定分止争,解决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同时,为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其二是考虑到当前我们正处在战疫的严峻时刻,还是希望判决书能够准确、及时送至当事人手中,更好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三是希望通过线上答疑这种方式,尽可能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减少诉讼,从而节约司法资源。”

    鲁迅有句名言:“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荧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这世上,可能确实没有超级英雄,不过是无数人都在发光,“萤火汇成星河”,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共聚力量同气连枝,共盼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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