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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疫情期间积极执行 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20-04-08 14:27:37


    近日,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2017年1月10日,原告某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某合同纠纷一案,香坊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赵某给付原告补偿款1000000元及违约金3056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未履行义务,某医药有限公司遂于2020年1月19日向香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22日,我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赵某的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但仅查询到20余万元的银行存款,不足以全额履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王涛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正急需资金购入防护物资及药品,焦急万分,如这比执行款到位则为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的大问题。于是法官利用值守休息时间,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件情况、阐明利害关系,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规定,帮助被执行人想办法筹措资金。终于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3月25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赵某承诺次日将110万元汇入个人账户,某医药有限公司表示,若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10万元,则放弃对剩余部分案款的执行。

    3月26日,被执行人赵某将钱款存入账户后,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到银行完成了扣划,案款于3月27日到账,本案最终实际执行完毕。

    疫情期间,香坊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以大局为重,防疫工作之余,立足本职工作,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执行工作,为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让司法工作的力度与温度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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