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时节,广袤的黑土地上一片生机盎然。战“疫”不误农事,春耕不违农时。为了让农民群众安心开展春耕春种生产,鸡西市梨树区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结合当地春耕特点和法院工作实际,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多措并举,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送法进村 让农民“心不慌”
为确保及时开展春耕生产,把疫情对农事的影响降到最低,也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因疫返贫,3月26日,梨树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于广胜、立案庭庭长王宪红带队来到辖区内的双胜村、碱场村、猴石村、凤山村、中心村走村入户,通过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向农民群众讲解假冒农资农药、化肥、种子、伪劣农产品等方面坑农、害农案件和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并向群众广泛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杜绝损害农民春种利益案件的发生。双胜村长周传军、猴石村村长杨学安均表示,梨树区法院就像“及时雨”,知道村民正需要什么就带来了,感谢法院,也欢迎法官们常来。
风险提示 让农民“不迷路”
在凤山村和中心村,于广胜庭长还着重提醒村民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机站和种子公司购买,注意甄别农资用品的质量,避免发生损失;购买后要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或购买凭证,做好证据留存,一旦发生不法侵害需要法院出面协调的要及时与法院联系,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如购买农资用品面临资金紧缺,建议到正规银行进行贷款,避免产生非法的网络借贷和民间借贷的纠纷。凤山村种粮大户张世连握着于广胜的手说:“感谢于法官为我们讲解这些法律常识,特别是关于民间借贷和保护我们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对我特别有用!”
随后,于广胜一行还来到辖区内多家种子公司询问是否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是否需要法院帮其解决矛盾纠纷,并向其负责人释明生产、销售假冒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未雨绸缪 让农民“保春耕”
春耕以来,梨树区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为春耕生产播洒“及时雨”。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辖区春耕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涉农案件,做到未雨绸缪,开辟“绿色通道”,为方便农民群众立案,立案庭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尽量不让农民因立案而耽误春种生产。同时,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对来院咨询的涉农当事人,告知其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出台相关政策,对立案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案件受理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农资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现在正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梨树法院将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为农民“保驾护航”,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效能,为辖区群众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