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确保防疫与办案“两手抓”“两不误”。3月 24 日上午,铁力市法院首次使用远程提审系统“隔空”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当庭宣判。
随着法槌敲响,视频一端,主审法官通过电子屏幕向关押在看守所内的李某进行“隔空”问话。经过严格规范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审理结束。经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庭审笔录由看守所值班干警交由被告人李某确认并签字摁手印。
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无卡顿现象发生,法庭秩序井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疫情期间,铁力市法院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使用远程提审系统服务刑事诉讼,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更保障了疫情期间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健康权益和诉讼权益,避免因疫情而导致被告人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公正司法“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