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联合鹤岗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开展了保险法实务讲座与研讨活动,全市18家保险公司参加。
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对新实行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进行了现场讲解,并结合本院审理的保险纠纷类案件审判实例,对保险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业务行为进行了重点说明及现场答疑。
实务讲座后,法官还就保险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告知不明确等问题阐述了法律法规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对如何发挥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重要作用等问题与企业进行了研讨。并向参会人员发征求意见函、建立诉讼联络。市保险行业协会、18家保险公司针对自身行业特点,向法院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法院在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落实等涉法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