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宁安法院四项措施规范再审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04 08:58:22


    宁安法院结合审判实际,通过四项措施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再审审查机制。

    宁安法院根据再审案件的实际情况,成立独立的再审审查机构,处理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以保障再审审查工作规范、高效、透明化。细化审查程序,从再审案件的申请事由是否成立、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到调查资料、查阅卷宗、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等审查程序逐一细化,使审查工作有章可循。专人负责审查,针对再审案件矛盾争议大、疑难复杂的特点,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再审审查,对有新证据或疑难的案件,及时交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针对法院队伍新老交替、资深法官与新进法官出现断层,采取“以老带新”的办法,加强对年轻法官的培养,提高法院再审审查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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