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战疫情 促执行 保春耕 鹤岗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3-05 08:33:05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执行工作,加强涉"三农"案件执行力度,保障备春耕生产,鹤岗中院日前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促执行保春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市法院执行局主动作为,服务“三农”,通过18条有力举措,为广大农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备耕生产吃下“定心丸”。

    《意见》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支持保障农业、农村、农民的政治责任。要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发挥执行工作服务职能,全力为春耕生产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要强化组织保障,组织执行经验丰富、调解能力突出的资深法官成立涉农执行合议庭,保证涉农案件执行的效率和质量。要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便民执行,针对困难的农民群体适时进行司法救助,保障当事人顺利开展春耕生产。

    《意见》强调,要注重执行方式,审慎处置涉农财产,创新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渠道,加大失信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突出特殊主体的司法保护,加强网络司法查控,用足用好网上执行措施。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宣传,保障备耕,对案件执行中发现的涉农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镇村提出建议,共同寻找妥善解决办法。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从事前预防、事中取证、事后维权三方面加大涉农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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