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50条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发布后,大庆市两级法院采取代表委员联络、新闻媒体推广、机关单位宣传、石油企业转发、高新企业推送、知名企业推转、金融企业学习、律师协会研习、基层法院推送等十项举措强化宣传效果,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为确保省法院50条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告知落地见效,市法院洛大雨院长组织各业务庭采取部门研究、条线交流、视频会议等方式,围绕如何服务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风险,认真研究一体化贯彻落实意见,再次推出六项举措.
健全企业应对疫情诉讼风险须知
依据省法院50条风险告知涉及的核心要点,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涉疫情诉讼类别,大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迅即组织研发制作网上立案、邮寄立案、时效期间、电子送达、法官联络、材料移转、在线调解、网上开庭、费用交纳、信访接待、网上申诉等10项诉讼须知;研发制作涉及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公司经营、融资借款、知识产权等五类企业应对疫情风险告知,编印宣传手册并通过网络公之于众,全方位提示涉诉法律风险,避免因疫情防控影响诉讼权利行使和自身权利维护。
健全涉及疫情案件司法规范指引
疫情作为一种影响经济社会生活的突发事件,由此引发的法律事实也可能成为新类型司法案件。为保证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庆中院结合学习省法院50条风险告知,组织民商事各业务部门开展“企业要复工,法院怎么办”的大讨论。普遍提升了认识站位,充分认识到省法院50条风险告知既为企业应对疫情提示了法律风险,也为法官统一司法标准提供了办案指引;普遍加强了学习研发,组织骨干力量集中着手研究制定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公司经营、融资借款、知识产权等五类涉及疫情案件审理规范指引。刑事审判、司法警察、司法技术、后勤保障等部门也纷纷结合自身特点,就审理或辅助涉疫情案件健全了相应工作指引。
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庭审规程
为有效推进涉疫情案件审判工作,及时化解企业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各类纠纷,大庆中院研究制定《民商事、行政案件线上庭审暂行规定》,推动涉诉企业申请网络庭审,组织两级法院充分应用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华宇公司“云间法庭”、互联网法庭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庭审活动。并从适用情形、征询意见、程序流转、开庭送达、开庭排期、网络调试、宣布法庭纪律等方面规范了庭前准备工作;从身份核实、告知权利义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庭审笔录、光盘刻录、技术保障等方面规范了开庭审理工作。
健全诉讼过程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为全力做好法院返岗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避免诉讼过程中引发新的疫情,确保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健康安全,针对法院当事人来院诉讼致外来人员多、流动性大,开庭时人员相对集中、时间较长,存在聚集性风险的客观实际,大庆中院主动申报市场监管管理局标准化监管部门,着手研究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指南原则要求为,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原则,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感染、严格管控策略,以标准助推复工返岗后疫情防控,加强法院规范化管理,坚决防止病毒感染发生,保障办案人员及诉讼参与人健康。指南操作规程为,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考虑审执工作需要和当事人诉讼需求,从组织管理、出入管理、内部管控、健康管理、疫情处置、物资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规范符合规定、便于操作、一体实施的疫情防控标准。
健全助力复工复产府院联动措施
就省法院50条风险告知与行政执法紧密相关内容,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机关的协调联动,分别就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加强执法司法互动。对涉疫情防控行政处罚涉及企业发展的,加大及时协调力度,提出司法建议,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力争引导当事人按政策精神达成和解;对于不能和解的行政案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对符合条件涉诉企业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协同服务保障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
大庆中院向市司法局推送了省高院关于复工复产的50条。市司法局积极响应,转发至各县区政府及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转发给各工作群,进行学习收藏,并积极发表意见。
市司法局复议科负责人胡旭:“省法院的告知书内容全面,基本涵盖了企业复工复产所涉的相关问题。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我们要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相关复议案件的受理及审查工作,涉及企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工伤认定等案件,要及时受理企业和职工的复议申请,积极利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杨永山:“省法院的告知书站位高、定位准,为全省在疫情期间及后期企业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各行政机关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坚决贯彻执行,高质高效地处理好涉及疫情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多利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严格纠正违法行为,尽快定纷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李晓京:“及时雨,转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科长于小兰:“在疫情期间,省法院及时发布告知书,全面指导疫情,既有利于提醒企业和职工通过合理合法方式维权,又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人社局在今后针对即将出现的涉疫情工伤认定类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我们必将严格纠正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服务大庆经济社会发展。”
市发改委法规科陈晓梅:“防控疫情攻坚时期,及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指引,防范企业复产复工风险。”
市文广旅局法规科科长刘国庆:“在疫情期间,省法院及时发布告知书,站位高、定位准,为全省在疫情期间及后期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市文广旅局认真学习,积极宣传,严格落实。”
市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科科长吴聪:“已转发单位工作群,并督促全体人员学习。”
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陈明霞:“出台及时,对化解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已转发单位工作群学习,加强宣传力度,广度,积极落实到实处。”
市科技局法规科科长王静:“疫情期间,司法护航。”
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李秀波:“太好了,我局专项审计,相关依据全面具体。”
市工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岳雨:“有力推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指导我们切实做到在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的同时守住法律红线。”
市体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姚弘扬:“抗疫关键时期,做好风险提示,点赞省高院。”
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尹鹏:“已完成专项普法,企业拍手称快!”
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姜维瀚:“非常及时,为疫情期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市卫健委法规科负责人詹祥宇:“很及时,为疫情期间执法做了规范。”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马金星:“疫情关键时期,及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
市城管局法规科负责人刘红梅:“提高法律服务指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翟志强:“疫情防控全面决胜阶段出台指引,对做好下阶段税务工作和民生事业指明了方向。”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吴浩宇:“抗疫关键时期,加强法律指引,做好风险提示,事关千家万户,点赞省高院。”
萨区司法局于博洋:“出台及时、权威,防范化解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坚决贯彻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确保辖区内良好营商环境。”
健全涉企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机制
与市司法局会商,组织大庆市人民调解中心和大庆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学习省法院50条风险告知,并通过人民调解中心将省法院50条风险告知传达、推送给各人民调解组织学习,以提升调解组织就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水平。巩固发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全面运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不见面”、全天候立案、调解、交费等服务;推荐涉民商事纠纷企业优先选择人民法院纠纷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可以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可以在线申请网上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