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指挥中心查看今天系统是否到账执行款120万元?是我承办案件的被执行公司缴纳。”
2月27日上午,高新区法院院长周兴佳在院执行工作群里这样问道。得知120万元执行款全部到位后,周兴佳又继续投入到工作中。
面对疫情,周兴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紧抓在手,牵头把总、统筹推进。作为总带班领导,他每天坚守岗位、延时工作,坚持到社区一线巡查督导,确保遇问题能在第一时间解决。同时,他带领全院干警,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和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强力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审判、在线执行,实现线上线下有序对接、高效运转,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
先行先试
2019年末,周兴佳执行工作提出一个课题:如何实现与被执行人不见面就能缴纳执行款。经过一段时间的攻关,二维码缴付执行款新举措很快出台。从最初每日上限500元,到10万元,再到目前的50万元,这项功能的开通,为疫情防控期间的“隔空”执行扫清障碍,安上“助推器”,使特殊时期法院执行工作更加便捷、安全、规范、高效。
阻击病毒,绝不阻挡执行脚步
“每一起案件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阻击病毒,绝不能阻挡执行的脚步!”周兴佳在指挥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带头办案。
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是购房户,2019年11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是大庆一房地产公司。经周兴佳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按月支付执行款,最后一期履行期限为2020年3月。起初,被执行人还能遵守约定,每月如期缴款,但自疫情发生以来,其负责人便以经营压力大、所得款项入不敷出为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后经多方调查,周兴佳发现该企业有充足现金流。他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沟通,深入释法明理:“申请执行人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购房能力。疫情期间,无法打工,困难更加突出。依法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法院已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企业经营状况,但不能拿疫情做‘挡箭牌’,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面对有力的证据,经过说服教育,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董某当即认错,并表示会一性次给付完毕,这才出现文章开头120万元执行款到位的那一幕。
疫情期间,追赃挽损绝不止步
罚金刑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有一个心理误区,即认为自己被判了刑,不应再缴纳罚金,有“打了不罚”“罚的不打”的错误观念。65岁的黄某就是其中一位。刑满释放后,他认为刑已经服了,不应再缴纳任何款项了。
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后,周兴佳于2月27日拨通了黄某的电话。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他首先表示对黄某心情充分理解,随后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指出其错误所在,为黄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最终,黄某让其儿子通过手机扫描执行案款缴纳二维码,代缴罚金款。
疫情发生以来,周兴佳坚持带头办案,通过网络查控、视频连线、电话沟通、微信联络、二维码缴付案款等措施,已执行完毕5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