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法院还能找到我。这些年我根本不敢回黑河,所有的存款也不在自己的名下,我以为这起案件可以躲过去,没想到你们竟在千里之外的哈尔滨找到我,我心服口服,一定连本带息还钱。”10月27日凌晨,当黑河市爱辉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敲开被执行人卢某的房门,向其说明身份时,他的脸上写满了惊讶。
卢某是黑龙江省黑河市人,2003年他先后三次向王某借款十余万元。后经法院判决,卢某应给付王某借款本息合计180,000.00元。判决生效后,卢某以无还款能力为由拒绝还款。王某于2009年向爱辉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经多方调查,没有发现卢某的财产信息,后卢某离开黑河下落不明。在此期间,王某在生活上也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先是本人从单位下岗,每月仅有少量的下岗工资,他的妻子双腿残疾生活不能自理,2013年2月,王某又被确诊为直肠癌,手术、化疗都需要大笔的费用。面对这些情况,爱辉区法院一方面为王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号召全院干警为其捐款,逢年过节还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另一方面,法院从未放弃对卢某及其财产的追查,穷尽一切措施积极查找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26日,知情人举报卢某在哈尔滨市区内一宾馆出现过,爱辉区法院立即组织干警连夜奔赴哈尔滨。出发时,天已经黑透了,天空飘着雪花,又赶上了雾霾,高速路上能见度不足五米,这些困难并没有阻挡住执行法官们执行案件的决心,他们轮流驾驶,在大雾中摸索着前进。经过近9个小时、驱车600多公里,10月27日凌晨1点赶到了卢某租住的宾馆。看到犹如神兵天降的执行法官,卢某自知理亏,当即如数还清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