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法院制定《裁判文书制作规则》,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提出了明确的执行标准,另一方面,他们提出“谁过错,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双管齐下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桦南县法院对裁判文书高标准、严要求,《裁判文书制作规则》对排版布局、文字、语法、印章加盖以及拟稿、审核、校对、打印、盖章等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规范。此外,还明确了各类裁判文书审核、签发的责任人,每一环节都要求承办人签名,然后交付打印和加盖法院印章,并做好登记台帐,严把“拟稿关、校对关、审核关、台帐关和印章关”。并将裁判文书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确定差错的扣分标准,每月定期通报、讲评。一旦发现差错,将按差错的性质、职责及范围严格追究承办人和审核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年末目标管理考评对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对裁判文书差错引起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还记入相关人员的执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