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办案不止步,只为公平正义不迟到。疫情防控攻坚时期,鹤岗法院战“疫”办案两不误,线上诉讼稳步推进,互联网加持,信息化保障,为庭审参与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网上诉讼服务,突破了时空限制,在保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了病毒传播的风险。
不见面立案
2月3日以来,向阳区法院先后接听了24起立案电话咨询,接收了4份网上立案材料,并依托数字办案平台成功完成了借款合同纠纷、离婚诉讼纠纷等2起案件的立案,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立案指导与服务。
2月10日,在兴山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提前进行电话指导后,一位当事人来到法院递交了立案材料,该院立案庭法官几分钟之内就完成了材料审核,予以立案,并于当天向双方当事人以邮寄方式进行了传票送达。“我非常着急立案,没想到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效率和往常一样高!”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
不见面审理
2月13日,鹤岗中院首次通过微信视频询问的方式审理了上诉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该案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不开庭审理。询问过程中,主审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庭审规则,引导当事人围绕庭审焦点充分发表意见,询问审理过程在微信群内全程留痕,并经当事人在线确认后下载打印附卷,法官细致的服务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2月13日,东山区法院蔬园法庭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通过手机端“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的被告是宁波市某医院急诊科护士,此时正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和被告工作的特殊性,东山区法院决定立即将此案纳入绿色通道,法官多次调整审理方案,经过与被告多次协商,最终确定开庭时间为被告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的下班时间。经过合议庭耐心细致的工作,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法官从情理和法理上给原被告双方做了大量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线上调解化纠纷,让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无后顾之忧。
不见面执行
2月13日,绥滨县法院通过微信执行方式达成了一起案件的执行和解协议。经过执行法官线上的多番积极沟通,申请执行人邢某与被申请人康某、邢某某达成了分期履行还款的和解协议,法院书记员对和解协议内容进行了书面记录并由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取证。公正高效的线上执行,让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胜诉权益同样得到了及时保障。
2月14日,萝北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远程约见双方当事人,线上主持案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努力沟通下,申请执行人辛某与被执行人牛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以转账方式将4万元工程款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辛某。
拿到执行款的辛某感激万分:“本以为疫情当前,案子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能结,没想到法院利用网络办案的效率这么高,特别感谢法官积极努力为我们解决矛盾,还充分考虑我们的健康安全!”
周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刘某向周某偿还借款200余万元,可刘某一直未履行。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兴安区法院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价值200余万元的设备进行司法网络拍卖,但两次拍卖均流拍。为尽快解决此案,二拍流拍当日,执行法官同意了周某以物抵债的申请,并在当日进行了网上送达。现在正值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经与申请人沟通,执行法官决定延期交付,待疫情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周某具备接收条件时再行交付。兴安区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促执行,既保障了当事人权利,又有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