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稳步推进,绥化法院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司法为民“高速路”。而在疫情的考验中,绥化法院在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克服疫情影响、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诉服效率、保障群众诉权提供更好的“打开方式”。
线上送达 及时告知助审判
刘某诉孙某、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定于1月31日在海伦市法院开庭审理,受疫情影响,开庭时间有所调整。因送达工作涉及当事人多,接触面广,防疫攻坚战时期,为减少人员接触,防范诉讼当事人流动引发疫情传播危险,海伦市法院送达团队将线下送达转为线上送达,灵活运用微信平台,履行司法职能。通过微信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等相关事宜,完成了一次特殊的开庭传票送达。
线上缴费 足不出户即支付
2月3日,谢某诉至兰西县法院的离婚纠纷案件诉讼费缴费日期即将截止,她焦急地通过微信方式向法院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便提示谢某通过扫描兰西法院立案缴费二维码,以微信方式支付诉讼费,同时耐心解答谢某提出的问题,消除其因微信支付产生的疑虑。最终,谢某通过微信完成了支付。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完成缴费情况核对后,立即出具了正式票据,并微信将票据照片发给了谢某。谢某通过微信语音告诉工作人员:“早就通过新闻了解到法院开通了微信缴费方式,但是没亲自到法院缴费总是不太放心。现在,诉讼费交完了,票据看到了,心也踏实了。十分感谢法院、感谢你们,让我足不出户就解决了难题,谢谢!”
线上执行 积极查扣巧结案
申请人刘某因前夫李某未按离婚判决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义务,于2020年1月16日向明水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打工,一直未查找到其所在地点,此案陷入僵局。当前,抗击新冠病毒的形势愈发紧张,承办此案的执行小组成员赵世奇、齐丽男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的同时,没有停下执行这起案件的脚步。他们改变工作方式,改过去“坐车外出找人”为“网络线上找钱”的工作模式,通过多次的网上查控,终于在2020年2月10日,查到李某的六千多元存款,并成功地将此款划拨到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至此,一起因找不到被执行人而面临搁浅的执行案件,在抗疫期间,通过网络查控的科技手段得以一次性执结。当李某听到扣款到户的消息后,激动地在电话里对执行法官说:“没想到,在疫情如此严重的情况下,法官还能给我要回抚养费,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真是:封村、封城、封道路,封不住你们办案的脚步!”
线上调解 跨越空间化纠纷
李某诉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春节后在望奎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县内交通管制、小区封闭等种种特殊情况下,案件如期开庭存在一定困难,主审法官王宗英在电话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使用电话调解方式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当天,王宗英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反复沟通,双方充分交换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通过短信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此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王宗英说:“当前虽是全国上下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但群众的司法需求不会因为疫情爆发而停滞不前,‘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在此时更需要我们来坚守。”
线上证据交换 灵活办案促和谐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肇东市法院创建了“一案一群”的微信办案模式,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 全面开展诉讼服务工作。2月11日,肇东市法院五站法庭庭长张濮原,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石某及苑某组建微信群,通过微信群进行证据交换,被告苑某对原告石某出示的借条无异议。因本案争议标的较小,双方对欠款的事实及经过均无异议,张濮原庭长决定进行庭前调解,经过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当日即调解结案。
绥化法院将继续拓展新思路,以更加高效的举措和更加主动的作为,在坚守抗疫第一线的同时,继续奋战在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