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鸡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切实保障抗“疫”期间当事人民事权益

发布时间:2020-02-17 10:35:34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切实保障抗“疫”期间当事人的民事权益,鸡西市两级法院全体民事审判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审判,保障抗“疫”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做到抗“疫”、审判两手抓、两不误。

    开庭延期,但诉讼服务不延期。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及相关审判团队,对于春节后已确定开庭日期的当事人,在收到网上居家办公的通知后,第一时间以电话、微信等便捷方式通知当事人庭审延期,并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公布各法院值班座机电话、相关办案法官的工作电话,以方便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庭时,可及时与办案法官取得联系,以申请延期审理。梨树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于广胜亲自带队在院内值班,对抗“疫”期间要求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的当事人及时接待,及时答疑,保证群众的诉求有人可问、有人能管、有人给办。

    召开网络视频会议解决居家办公问题。中院民一庭利用“学习强国”APP中的强国视频会议板块召开了2次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了2件拟发改案件。城子河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团队则利用微信聊天软件召开网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当前的审判工作和抗“疫”工作。

    电子送达解决送达难题。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通过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与当事人加为微信好友,通过微信以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起诉状、上诉状等,虎林市法院民一庭通过微信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证人出庭申请书、证据等诉讼材料。

    网上调解、电话调解助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梨树区法院干警在值班期间,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手机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并向当事人进行操作演示。鸡东县法院家事审判庭鸡林法庭受理闻某诉其一女二子赡养费纠纷一案,年前立案准备年后开庭,因疫情而延期审理。主审法官吕仙华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到闻某的三名子女,并了解到三被告各自生活条件都不好,经与原告电话联系做其工作后,原告同意与大儿子共同生活,大儿子也表示同意,并与另两名子女就赡养费的给付金额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鸡林法庭还对梁某诉梁女、梁子赡养费纠纷一案,进行了诉前调解,解决了如不及时调解处理,老人的两名子女就要返回外地工作从而不能出庭应诉的难题。虎林市法院民一庭电话调解2件民事案件,城子河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团队电话调解5件民事案件,其中1件已达成调解意向,其它4件案件正在进一步协商调解事项中。

    及时向当事人告知其诉讼权利,让当事人少跑路。恒山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吴豫林主动给远在安徽省铜陵市的原告杨某打电话,告知其案件生效期限、申请法院执行期限、申请执行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等,并向其认真解释由于该区疫情形势严峻,暂不宜来恒山区法院申请执行,得到杨某的理解,同时也避免了杨某的无用往返。

    通过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平台,化解可能发生的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两级法院民一庭根据省高院意见要求,提前与本辖区内工会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及仲裁结构进行对接,对因疫情治疗或隔离,以及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发挥裁审调解衔接机制作用,联合人社部门、工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部门,尽力促成企业与职工以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带薪休假等方式达成和解,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人力资源充足、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多种举措,使得鸡西市民事审判工作因抗“疫”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切实保障了抗“疫”期间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得以实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