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法院疫情防控不放松 执行办案出成果

发布时间:2020-02-08 10:15:33



    疫情当前,大庆法院执行干警坚守执行一线、创新工作方式,疫情防控不放松,执行办案出成果。

    高新区法院:战“疫”不停歇 执行有保障

    2019年8月,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赵某某物业服务纠纷一案,经高新区法院审理后,判令赵某某在法定期限内给付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2585.16元。赵某某始终未履行生效判决,该物业公司于2019年12月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当事人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某通过电话、微信进行沟通,告知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结合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其分析利弊。在赵某某有了还款意愿后,针对赵某某年岁较高,不熟悉使用二维码支付执行款的情况,执行干警通过视频指导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帮其进行网上操作,最终执行款及时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让胡路区法院:疫情中“逆行”作战 解决群众最急事

    2月5日,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先后接到两通电话,两位申请执行人均以口头形式提出续封申请。该两起案件所涉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即将于2月8日、12日到期。因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涉及多起诉讼案件,不排除其账户存在被其他法院轮候查封的情形。

    特殊时期特殊办理,为了不贻误时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立即核实案件信息,通过联系银行方面得知,疫情防控期间,仅有龙南支行和兴业支行尚未暂停业务办理。经沟通协调,两家分行负责人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定时间、派专人、开专窗,在做好全面防护的前提下,对接执行干警迅速办理。执行干警郭笑、钟迪接到执行任务后,不退后、不犹豫,两起申请执行人的诉求得到了妥善处理。

    大同区法院:线下不通线上通 公平正义不打折

    “刘某某,你的网络是否畅通?”

    “畅通。”

    “王某某,能否听清我说话?”

    “能听清。”

    “现在双方网络均已正常,我们正式进入程序。”

    2月5日下午,大同区法院执行局内,执行法官张立超和法官助理李庆昊正在组织进行一起执行案件的和解,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视频联网,分别在肇源县和大同区老山头镇的家中参与程序。

    被执行人王某某拖欠农药商店经营者即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种子、化肥款6140元,经网络查控,执行干警发现王某某名下的银行卡及微信帐户有可供执行财产,便立即与其取得联系,在电话中做其思想工作,劝说其现在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更应多一些体谅。经过干警的不断努力,王某某态度松动。通过微信视频,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款当场交付,这期案件隔空圆满执结。

    “现在情况特殊,法院的周全安排既保护了我的安全,更维护了我的利益!“刘某某表示。

    林甸县法院: 执行案件合并办理 远程视频促成和解

    孙某亮与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及于某园与姜某房屋侵权纠纷一案,两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系夫妻关系,且案件缘于同一事由,法院决定合并执行。

    执行干警曾前往被执行人姜某家中拟将其拘传,不巧姜某本人未在家,仅其父亲在家中。在集中执行行动震慑下,姜某于当日晚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张帆。考虑到案涉自住房屋及较大的民间借款标的,张帆提出方案,努力促进执行和解和矛盾化解。姜某表示同意,张帆随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其表示已经去往南方过年,年后来法院解决。

    现疫情当前,交通不便,申请执行人无法返回林甸,经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该和解方案。张帆用视频方式连线双方当事人,确定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用执行记录仪录制全过程。该两起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结案, 姜某承诺会积极履行分期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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