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雷霆2020·牡丹江雪城扫赖】异地执行受阻挠 执行法官奋战12小时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0-01-21 16:18:40


   近期,阳明区法院在对一起案件的涉案房屋进行腾空时,遭遇到了“老赖全家出动阻挠执行的情况。


   该案件为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吕某、李某(女)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偿还申请人张某借款100余万元。被执行人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初长青向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完成了网络查控等措施。由于被执行人有房屋可供执行,初长青法官对该房屋进行了拍卖。拍卖成交后,初长青法官数次下达责令迁出通知书,被执行人一直置之不理,拒绝迁出。近日,执行法官与法官助理、法警等人前往大连市甘井子区,对房屋实施强制迁出。



   本次强迁得到了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协调当地派出所、物业等相关部门,并派出干警支持我院执行行动。行动当天,在法院、派出所、物业的见证下,阳明区法院对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了腾空。

   然而,在腾房当日,李某的亲属及其男友立即到达现场,以各种借口试图阻挠执行,在阳明区法院责令其离开后,李某的亲属及其男友离去,房屋于当天清理完毕,将物品搬到了已租赁好的存放地,并更换了房屋的门锁,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第二天,执行法官接到买受人电话,称被执行人仍旧占据房屋。初长青法官与法警前往查看时发现,被执行人因为对腾空房屋的行为心生不满,在腾空房屋后,被执行人强行撬开已更换的门锁,纠集自己的一众亲属在屋内滞留,试图以这种行为阻挠案件的执行。


   现场人员中不仅有被执行人年事已高的母亲,还有人怀抱婴儿。考虑到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影响,执行法官决定以劝离为主,必要时采取其他强制手段。在当地派出所见证下,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家属交涉近12小时。期间,持续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明法律法规,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并告知其行为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晚6时许,被执行人及其亲属一家承认了错误,并交纳了250元门锁损害赔偿费,离开了执行现场。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是相关人员应尽的义务。对于恶意阻挠、规避执行等行为,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执行法官提醒,请正确看待执行行为、理智配合执行行动,切勿因冲动给自己招来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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