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林甸县法院倾力执行 农民工不忧“薪”

发布时间:2019-12-31 13:50:29


    张某拖欠江某等五位农民工劳务费长达两年多时间,始终态度蛮横,声称“就是没钱”,双方针锋相对,积怨颇深。江某等五人在多次讨要不成的情况下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张某给付劳务费7万余元。

    案件总标的额虽然不大,但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临近年终岁尾,五位申请执行人心情焦急,林甸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11月27日,执行干警根据获得的线索,第一时间赶往被执行人可能现身之处——新兴马场的某施工现场。赶到目的地时,执行干警分头寻找被执行人,却发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有误,被执行人已于几天前离开。此时已是当日下午五时,执行干警只能无功而返。

    12月21日,执行干警再次得到线索,确认被执行人此时正在该施工工地。为避免再次扑空,大家立即启程,火速赶往现场,依法拘传回法院。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郑重阐明拒执犯罪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找来其亲属共同帮助劝说。终于,被执行人态度松动,其亲属于当日下午2时将执行调解书确定的首期执行款全部交齐。

    临近年底,对于农民工依法维权案件,林甸县法院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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