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望奎县法院立案受理董某峰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万元借款一波三折,终在2019年12月11日顺利执结。
2013年7月,杨某在董某峰处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率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董某峰多次索要,杨某给付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剩16.5万元本金及利息未给付。余款在多次索要无果后,董某峰将杨某告上法庭,经望奎县法院审理案件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望奎县法院执行局责令被执行人杨某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8月,杨某同意用工资全额履行给付义务。
经执行局主持调解,2019年12月11日,杨某将剩余欠款63000元一次性给付完毕,至此,董某峰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