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患病卧床不能参加庭审,这种情况下举证会很麻烦,没想到法官能够亲自上门,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桃山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刘晓艳利用休息时间,带着书记员驱车来到原告家中,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释明举证责任并现场指导举证。
该案在重审开庭过程中,被告杨某某对原告朱某诉请借贷事实予以否认,但朱某又患病卧床行动不便,不能参加庭审,致使诉讼程序难以开展。在得知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情况后,虽然处于年终岁尾工作的繁忙阶段,但为了能够让当事人尽早完成诉讼程序,感受司法温度,刘晓艳决定亲自上门指导。在询问过程中,原告多次哽咽,情绪较为激动,刘晓艳耐心倾听原告诉求、了解借款过程后,根据案件焦点向朱某释法析理,释明原告举证义务,指导原告举证,直至朱某明了自己对借贷事实应该承担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