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丰收了,卖粮赚钱本是开心事。但如果迟迟拿不到卖粮款,实在是闹心。前两天,大同区有三位农民就遇了这样的闹心事。
这三位农民将粮食卖给了某合作社,但该合作社一直拒不付款。11月22日上午,在得知该合作社正将近千吨的玉米进行转卖后,三位农民匆忙赶来索要卖粮款,但经理王某某仍以各种借口推脱。要款无望,经多方打听,三位农民辗转来到收购该批玉米的公司,但该公司负责人却说汇款账户不是该合作社账户。察觉情况不妙,三位农民立即试图与经理王某某联系,但此时电话已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三位农民在律师的帮助下,决定向大同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了解情况后,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决定开通快速立案渠道,优先办理此件诉前保全案件,随即与执行局局长就案情进行了沟通。收案后,执行局局长立即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驱车前往20公里外的合作社。执行干警赶到时,经理王某某不在合作社,干警向该合作社会计介绍了案情,依法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充分阐明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该名会计拒不配合,趁执行干警查看玉米之际,偷偷从合作社后门溜走了。
执行干警又尝试做合作社工人们的思想工作,向其详述利害关系,工人们仍不配合。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院内已装车和还未来得及装车的共约54吨玉米一并查封。
第二天,确定了粮食总量后,为防止玉米被非法转移,执行干警决定将院内玉米运到别处保存。此时,合作社经理王某某回来了,一并赶来的还有30多位农民,声称合作社也欠他们钱,并开始阻拦装车。执行干警和货车被团团围住。经过不断释法明理,执行干警最终成功疏散农民并将地上约50吨玉米运出。对于另外50吨无法进行异地保存的玉米,采取了就地查封的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