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法院组织全区法院进行业务考试

发布时间:2013-10-21 09:51:17



    10月19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全区法院干警业务考试,全区370余名干警分别在六个考点进行考试。

    中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试,派出党组成员深入各院考点监督考试情况,还专门聘请了学校老师进行监考。考试采取单人单桌、封闭评卷方式进行,以体现考试的严格、公平。考试内容以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重点,侧重考察与审判业务相关知识。并建立了考试成绩档案库,将考试成绩作为晋职、晋级和评先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10月10日至10月13日,大兴安岭中级法院组织全区法院干警参加了为期四天的诉讼法培训班,进行了系统地学习,营造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进的良好氛围。本次考试是大兴安岭中院进行岗位练兵,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强化干警的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更好履行法院的审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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