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天刚放亮,绥北法院干警4人就出发前去呼玛县三卡乡办理一起执行案件。四天往返1700余公里,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即时给付执行款50万元,执结标的额达200余万元。
三卡乡位置偏远,山路崎岖,执行途中突降大雪,高速封路,执行干警顶风冒雪,在泥泞的山路中艰难前行。到达目的地后,被执行人员不配合执行工作,网查财产线索不清,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当天,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经努力,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在当地银行的存款账户,并予以查封。经干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双方当事人拟定还款计划,达成执行和解,案件终于执结。
为感谢法院快速、高效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于11月15日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