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远市法院干警远赴富锦、双鸭山及抚远周边多个乡镇,切实解决多起执行案件,成功执行到位300多万元执行款,并促使多位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部分执行措施,使得案件全部执结。
11月1日,抚远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双鸭山执行申请人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经多次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某决定分两期偿还于某的欠款,当场给付现金5万元,剩余欠款按计划在明年给付完毕。
范某因大面积种地到处借款,形成较大借款债务,致使借款到期未能清偿,直至2019年9月抚远市法院执行局对范某名下的土地进行拍卖,拍卖金额达200多万。抚远市法院于当日组织开展“执行款发放日”活动,众多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