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打官司不求人|融合情理法!“最可爱标的物”终得圆满执行

发布时间:2019-11-01 16:32:44


“好可爱的宝宝,来,阿姨抱着。”

“阿姨给你拿好吃的。”

“跟阿姨一起玩儿。”


别急,小编先普个法。

 只要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就有强制执行力,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行为。本案就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执行案件。

接下来,就听小编讲一讲这个温暖的执行故事吧!


案件背景


马某某与刘某在网上相识、相恋,经过两年交往,因性格不合分手,当时刘某已怀有身孕。将孩子生下后,因无经济来源和抚养能力,刘某无奈之下得将孩子暂时委托给一个远房亲戚照顾。期间,刘某始终未告知马某某自己怀孕生子的事实。后来,马某某偶然得知孩子的存在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孩子由马某某抚养。


执行经过


大同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浩收案后,当即带着法官助理来到孩子的暂养地——刘某的远房亲戚张某家。此时,孩子正在和张某夫妻二人嬉戏打闹,场景和谐而温馨。长期的照顾抚养,早已让三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孙浩说明来意后,张某夫妻紧紧地抱着孩子,流下眼泪,不忍分别。面对此情此景,孙浩决定暂不执行,给张某夫妻和刘某一段缓冲期。




国庆前夕,孙浩再次来到张某家。从情与法、义与理的角度反复做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上午近四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张某夫妇二人的心结终被打开,答应把孩子交给马某某抚养。


待张某夫妇二人带着孩子和马某某、刘某来到法院后,就孩子的抚养和三方的情感心结,孙浩又分别对三人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三方脸上都挂上了笑容,共同抱着孩子离开了法院。期间,执行局三名女干警一直在耐心哄逗着孩子,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温情的一幕。


“谢谢你,孙局长。因为有你的帮助,我的孩子有了两个爸爸妈妈。”马某某感激地说道。



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
执行干警的初心和使命
不是写在纸上
也不是挂在嘴上
而是在一次次情与法的权衡中
在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中
在一次次不知疲倦的奔波中
他们始终在用脚步丈量初心
用行动践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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