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真诚执行化解挚友恩怨

  发布时间:2013-10-15 11:17:42



    近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送来的感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用真诚的执行化解了挚友间的恩怨。

    葛某与郭某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2005年10月,葛某将其所有的一处价值80万元的土地及其附属物出售给郭某,并约定了付款时间及方式,由于郭某所经营的山庄效益不好,付款时间到期后,郭某分文未付。2009年11月,双方办理了合同见证,重新签订了合同,约定郭某将其购买的土地及其附属物归还葛某,郭某可以继续租赁3年,年租赁费1.5万元。该合同签订后,郭某仍未履行分文,葛某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朋友间的关系从此彻底决裂。

    2012年12月,葛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西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办案人钟文多次传唤郭某到庭,但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庭;葛某多次催促,并扬言被执行人如果再不履行,就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针对葛某的冲动想法,办案人汇同局领导认真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研究确定了“以真情化恩怨”的执行方向。办案人先对郭某的亲属讲明厉害关系让其劝说郭某到庭解决问题,经其亲属做工作后郭某同意到庭后,办案人又先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采用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方法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理解了对方的实际困难,相互让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反目成仇的好朋友也重新握手言和,共同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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