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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作风整顿活动专刊第21期) 鸡东县法院创新四项举措推进落实“打官司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10-15 11:12:19


鸡东县法院创新四项举措

 推进落实“打官司不求人”

 

鸡东县法院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细化切实可行的实际举措,做好自选创新动作,力争实现人民群众打官司准备材料不求人、了解流程不求人、法律咨询不求人、调解纠纷不求人、与法官沟通不求人,努力将“打官司不求人”工作落到实处。

一、诉调联动化纷争

为了有效解决各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鸡东县法院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纳入同一平台,设立了“鸡东县诉调联动中心”,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使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形成之际、激化之前就得到妥善化解,全面深化“平安鸡东”创建工作,保一方平安。鸡东县法院在一起输电线路新建工程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案件移送到鸡东县诉调联动中心,鸡东县政法委副书记、鸡东县诉调联动中心主任协同平阳镇镇长下沉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解决该纠纷,引导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为避免事后再产生纠纷,双方还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拿到了《司法确认书》。这宗案件在短期内未经诉讼程序就取得了圆满解决,是鸡东县法院探索破解矛盾纠纷瓶颈、推进诉调联动的一次成功尝试。对经“大调解”促成的协议由法官现场出具《司法确认书》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司法的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真正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二、诉前鉴定促和解

鸡东县法院大胆探索司法鉴定改革,将司法鉴定由“诉中”提至“诉前”,提前固定争点、提前解决争点并与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深度融合,坚持繁简分流和诉前快速化解矛盾,通过合理运用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机制,将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雇员伤害等大量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在诉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相关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调解和快速处理,取得良好效果。一是遵循自愿原则。加大导诉力度,明确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预估诉讼所需的费用、时间和人力成本供当事人参考。对各种纠纷解决程序的利弊进行对比,具体分析如何进行鉴定,使双方当事人对是否需要鉴定和鉴定法律效力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进而作出合理选择。对于是否进行诉前司法鉴定都是经过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完全尊重当事人意愿。二是严格适用范围。在程序适用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按照法律规定和案件特点,确定诉前鉴定适用范围。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损害、工伤事故损害、饲养动物致人身损害、雇主损害赔偿纠纷中需要对伤情等事项进行鉴定的案件。对于法律有特殊规定和上级法院对相关鉴定事项有具体要求的案件,也会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确保诉讼程序合法。三是快速解决纠纷。诉前鉴定作为诉前联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鸡东县法院加大释法明理和诉前调解力度。根据鉴定工作进程适时开展调解,引导当事人在理性区间内主张诉讼请求,缓和了双方矛盾,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对于调解成功的,快速予以确认并督促义务人如期履行义务;对于调解不成的,快速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正常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通过适用诉前司法鉴定,对纠纷进行繁简梳理和合理分流,提前固定争点、提前解决争点,快速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在为当事人减轻诉累的同时,有效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

三、诉讼辅导巧分流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鸡东县法院的立案数量增加与审判资源有限的矛盾更加凸显出来。为确保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需求,特别是针对全县农村人口多、所辖乡镇地域广、群众法律知识缺乏、部分民事纠纷难以及时得到解决的现状,鸡东县法院把立案制度改革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强化诉讼服务的诉讼辅导功能、便民联络功能和诉后回访功能,为立案制度改革创造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条件,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使每名初次到法院办事的群众“打官司不求人”,鸡东县法院建立了诉讼辅导室,与群众“面对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辅导室的建成,使鸡东县法院的诉前辅导工作逐步走上正轨。这是鸡东县法院在立案登记阶段新增的服务性环节,即法院在立案登记阶段设立诉讼辅导法官,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了解其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梳理其心理上的真实需求,帮助当事人寻求最适宜的纠纷解决方式。五年来,鸡东县法院已对1.3万件案件进行过诉讼辅导,分流案件3000余件,诉讼辅导满意率达100%,当事人与法官都皆大欢喜,诉讼辅导已见成效。在诉讼辅导实践中,鸡东县法院的法官发挥其专业优势,有效地开展司法认知、诉讼常识、纠纷解决方法的辅导,但对于矛盾尖锐、情绪非常激动的当事人的心理疏导,辅导法官仍显力不从心。对此,鸡东县法院将全县各单位具有法律资格及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员整合,邀请心理专家定期到法院参与诉讼辅导工作,确定了四个方面的诉讼辅导:一是辅导基础法律知识,通过对司法解纷方法利弊、风险的说明,促进当事人对司法规律和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二是辅导诉讼常识,通常涉及立案登记、先行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等内容;三是辅导诉讼心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纠纷,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四是辅导纠纷解决方法,让群众知道哪种纠纷解决方式对其更适合,为实现纠纷有效分流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互联网+”减诉累

为顺应“互联网+”的时代需求,鸡东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开展网上调解工作。当事人登陆该平台,会接收到平台自动推送的相关联案件的裁判案例及庭审录像,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并评估自己的诉讼风险,转而乐于接受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甚至自行息讼,调解结束后,当事人还可以对调解员满意度给予打分评价。在鸡东县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里,当事人在使用该平台后给予一致好评。自调解平台上线以来,共受理了网上调解案件145件,其中供水合同纠纷案件97件,劳动争议案件3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5起,土地纠纷5起,医疗纠纷1起,继承纠纷14起,其他合同纠纷34件,案件当事人不用跑腿便得以成功调解,不仅高效便捷,而且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以上根据鸡东县法院提供信息整理)

文章出处: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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