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一次开庭集中公开审理四起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仅用40分钟全部审结。
该四起案件涉及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三个罪名,均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的案件。被告人之一吕某某因醉酒驾驶,经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被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法院审查查明,吕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吕某某在庭上自愿认罪。其余三起案件在量刑上属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当天开庭的四个被告人,都是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都没有意见,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可以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一审判决后,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红兴隆人民法院积极贯彻上级刑事诉讼政策制度改革精神,着力推动简单、轻罪和认罪案件简审、快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