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中院加强重点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13-10-14 09:08:15


    大庆中院在坚持常规评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重点案件质量评查,重点评查改判及发回已生效案件40件,其中刑事案件26件,民商事案件14件,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提升审判质效。

    该院修订了《案件评查规则》,出台了《重点案件评查办法》,对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分级评查、申辩复查、定期通报、逐案建档、明确奖惩等制度;两级法院分别成立评查委员会,负责案件质量评查的决策、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审执部门设质评小组,负责本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评查意见;每季度两级法院自行组织重点案件自查,每半年市法院对重点案件组织交叉评查。

    对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对案件重大质量差错问题,由中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单位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发现基层法院或中院审执部门自查案件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针对案件评查标准不细、评查人员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由质评委员会报审委会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审判部门对评查出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总结,分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法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加强对下指导、业务沟通,通过个案指导及案件通报等方式,对工作中遇到的典型、疑难案例进行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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