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由立案庭法官张继凯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一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在牡丹江中院第三法庭和东宁市法院远程视频接待室举行听证。与传统庭审案件不同,法官端坐于审判席上,而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却出现在两台大屏幕显示器上,这件案件也是牡丹江中院依托远程视频传输终端实现异地审理的第一案。
2018年1月6日13时许,东宁市某小区院内,案件双方当事人因货车相剐蹭一事,再审申请人张某峰与被申请人王某静发生争吵,而后张某峰用拳头将王某静的左侧眼眶打肿,导致王某静受伤。东宁市公安局对张某峰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原审判决张某峰赔偿王某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合计19,588.41元。原审判决生效后,张某峰仍不服,认为王某静也被行政处罚有一定责任,以原审判定其负全责显失公平为由,向牡丹江中院申请再审。
整个听证过程清晰流畅,视频主画面依据发言对象自动切换,证据材料依次展示,牡丹江中院首次远程视频审庭模式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