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中院庭前会议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10-12 08:57:49


    日前,大兴安岭中院组织召开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这是刑事诉讼法重新修订后大兴安岭中院对此项新增补法律规定的首次尝试,有力地促进了刑事审判质量效率的提升。

    庭前会议是刑事案件受理后至第一次开庭前,为确保法庭审理程序的顺利进行,在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对案件有关问题开展的准备性活动,有助于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为审理工作做好准备,提升审判质效。

    大兴安岭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在审理被告苑某等7人涉嫌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是,鉴于案情复杂且涉案人员较多,于9月3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检察院、侦查机关工作人员、辩护律师。控辩双方就被告人苑某等7人的证据问题交换了意见,对没有争议的证据予以确认,简化了庭审时的质证环节,辩方律师对控方证据存在异议,由控方进行了有针对的释明,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双方发言后,承办法官表示,已清楚控辩双方意见,将择时宣布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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