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我没钱、没房、没车,就不还钱”
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不起,你有钱、有房、还有车,不履行义务我们就依法扣划、拍卖了!”
人民法院的执行是当事人历经审判胜诉后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保障,在审判实践过程中,败诉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时,胜诉方通常是原告转变身份为申请执行人向作出生效裁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给付义务向被执行人即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答案通常是否定的。部分被执行人非但不配合,有的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干警,更换手机号码,离开经常居住地,接通电话后甚至说不是本人,企图逃避执行。按照传统的执行工作模式,查人找物成为执行工作开展的首要障碍,这种情况下给执行干警带来的将是巨大的工作量,哪怕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想让其主动履行义务或者申报财产情况又是一项艰巨的工作。
伴随科技的发展,传统执行工作模式已逐渐被替代,取而代之的是科技感满满的集约型执行工作模式。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最高院网络“总对总”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股票、不动产、工商登记、互联网银行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对查询到的财产及时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确保可供执行财产不流失。网络查控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将执行法官从繁杂的查询、冻结工作中解脱出来,不用一次次跑银行,频繁的去各个部门递交查询材料,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
高效便捷的查控系统戳穿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没钱、没房、没车”的“财产谎言”,将可供执行财产牢牢掌握,保证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真正实现。对于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又说谎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很抱歉,你的存款会依法被扣划,你的房屋会依法被拍卖,所得价款用来履行生效裁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因你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或被处以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谎言”被拆穿,钱要给,罚款要交,人身自由可能都要被限制,正所谓是“说谎要不得、逃避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