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失联”将近一年的被执行人杨某主动联系阳明区法院,要清偿欠申请人孟某的2万2千元,失信被执行人东躲西藏“消失”一年,因何如此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今天小编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失信惩戒的“神通广大”。
2018年10月,申请人孟某来到阳明区法院申请执行杨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欠他的2万2千元钱。立案后,执行法官初长青多次联系杨某,杨某均称其在外地未归,拒绝与申请人和法院沟通协商,经查询,杨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9年春节前夕,申请人孟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杨某有可能回家过年的线索,初长青法官协同两名执行干警驱车来到被执行人杨某家蹲守,在严寒的冬夜,三人蹲守至深夜11点也未见杨某归家。
在案件无法进一步推进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无奈终结了本次执行。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杨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际,让所有人都惊讶的转折出现了。7月15日,“消失”了将近一年的被执行人杨某突然主动联系法院要履行还款义务。原来,杨某“逃”至外地后,在外地经营生意,但其已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购买火车车票、办理银行贷款、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严重影响了他的日常生活,其经营的生意也无法正常运营。迫于生活压力,杨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委托其朋友到法院归还欠款,在执行法官初长青的见证下,拖欠许久的2万2千元全部以现金形式归还给申请人孟某,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被执行人杨某表示,希望法官能将其从失信平台中移除,并向法官保证以后会诚信做人、诚信经营。
2万2千元并不算多,完全在被执行人杨某的负担范围内,可是杨某非但不还,还一拖再拖,甚至彻底“消失”,躲避债务,非要等到无法正常生活才肯主动履行义务。现在有很多像杨某一样的被执行人,不是没能力履行义务,而只是一味的想要逃避法定义务,这种“老赖”将始终是阳明区法院的打击重点。
在这里小编奉劝所有失信被执行人,道路千万条,诚信守法第一条。失信人无论“逃”到哪里,失信惩戒这双无形却有力的手永远会把他一掌“打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