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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南岗区法院“惩赖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9-07-10 15:51:03


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自6月1日起我院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惩赖行动”。近日,我院执行局果断行动,采取搜查和强迁措施,成功执结一起“骨头”案。

某公司申请执行陈某某、武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某、武某某给付某公司借款本金384760元、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因陈某某、武某某于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某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二被执行人原有联系方式均已更换,无法直接联系,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亦未查询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存款、车辆、股票等财产。经向哈尔滨市房产档案信息中心查询,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有位于香坊区房产一处,执行法官立即依法查封了该房产档案。执行法官数次前往案涉房产处调查,经过走访邻居和所在社区得知,案涉房产内有老人和孩子居住,但因敲门房屋内均无人应答且评估、拍卖房产需要了解房产详细情况,执行法官只好依法张贴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迁出公告等,而被执行人均不配合执行。为争取家属的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在房屋门口蹲点守候,等待时机做房屋内老人的思想工作,但遭到拒绝,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困境。为推动案件执行工作开展,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决定对案涉房产进行强迁。针对案件的复杂情况,我院执行局制定了完备的执行预案,对执行人员、工作流程、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处理等做了周密部署,同时要求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陈某某承租临时用房。确定强制执行日期后,执行法官提前三天到案涉房产处张贴通知,告知被执行人陈某某强制执行时间、被执行人应到场配合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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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我院执行局派出警车3辆、干警8人,奔赴执行现场。行动开始后,执行干警要求陈某某家属开门,但其拒不配合,在强制开启房门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在家,执行法官告知陈某某生效判决内容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陈某某情绪激动,表示不能立即偿还欠款,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也不能形成有效的还款计划。执行法官告知陈某某自行迁出,搬家公司可以予以协助,陈某某表示拒绝。在释法明理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向陈某某宣读了搜查令,两名执行干警对室内进行了搜查,没有发现贵重物品。搜查完毕后,执行干警在公证处人员的配合下对现场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并全程录像、拍照。在将物品搬运至申请执行人事先租好的房屋、按照清单逐一核对无误后,交还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签字确认。至此,强迁工作圆满完成。执行过程邀请了当地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哈尔滨广播电视台记者跟踪报导。

全省法院开展“惩赖行动”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执行局采取拘留、搜查等相关强制措施,共拘留被执行人14人、采取搜查措施2次。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惩戒“老赖”强制措施力度,对“老赖”形成有力惩戒和威慑,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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