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限制出境信息曝光(一)

发布时间:2013-09-29 09:46:43




限 制 出 境

  被执行人苗军,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

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案号

2013)香执字第537-1

被执行人

苗军

被执行人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033单元54

执行标的金额(元)

850000元

申请执行人 

XX

承办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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