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惩赖行动】日结两案 看执行法官如何巧妙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7-08 14:01:55


 多年来,穆棱法院牢牢把握“科学调解、人性调解”的服务理念,巧用调解方式,努力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作为执行工作的归宿和根本,把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作为分内职责。在全省法院开展的“惩赖行动”中,该院善用调解手段执结案件,在办案人的努力下,每天都有案件达成和解。近日,两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一日内得以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到位。

  张某与金某分别诉某电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穆棱法院判决,电商公司应分别给付张某1.6万元、金某1.2万元赔偿款。判决生效后电商公司未自动履行,张某与金某分别向穆棱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将各方当事人召集到法院做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办案人观察到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即被执行人电商公司高度在意公司形象,始终担心公司名誉受损。办案人当即开始向被执行人讲解全省正在开展的“惩赖行动”,并向被执行人释明,本案标的不大,如被执行人不能尽快履行,本院将对其登载“老赖榜”,将会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充分做申请执行人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尽早将执行款拿到手。

   被执行人一听要上“老赖榜”,态度大转,随着办案人调解工作的逐渐深入,被执行人也做出让步,拿出了十二分的诚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做出让步,双方握手言和,两件案件得以和解履行完毕。


   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大多争议标的较小,事由繁杂,因此要求我们执行法官必须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一味地为了结案而“和稀泥”。办案过程中,穆棱法院充分做足双方当事人工作,尽最大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案件执结效率,执行和解案件在执行结案中占比超过6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