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大兴安岭中院召开贯彻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的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传达了全省执行局局长视频会议精神。
孙海要求:
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要求全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待当事人时,保障人员安全。
要求全区法院在中院巡查反馈意见基础上,结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不合格法院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本院执行工作整改。同时对未检查的案件卷宗要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对标对表,立即整改。
确保“3+1”指标、“三项重点指标”稳中有升,全区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实现快速执结。充分利用查控系统,多查巧查,尽力尽快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干警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清点手上所有未结案件,对标的小和完成执行行为之类可执结的案件,限期尽快结案。
积极开展“惩赖行动”,配合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全区法院要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同时对涉黑涉恶的执行案件,要主动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沟通、协调。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