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制腾空房屋的执行难题,红岗法院充分运用强制措施,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红岗法院在开展“惩赖行动”中,对一起腾房案件进行强制腾房,取得较好效果。
张某某租赁王某某的房屋,期限一年。租赁期满后,张某某既不交纳房租继续租赁,也不退租将房子归还给申请人,而是继续居住。后王某某向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我院依法审理后判令张某某归还房屋并支付一年的房屋租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义务。
2019年4月10日,王某某向红岗法院申请强制将张某某租赁的房屋予以腾退。我院执行局接到强制申请书后,办案法官就开始着手联系被执行人,数次电话联系,但被执行人张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5月份,我院干警在张某某租赁的房屋门张贴限期搬迁公告,公告期届满后,被执行人张某某仍拒不腾退房屋。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房。6月18日,我院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某租赁的房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邀请图强街道办事处两名同志在场作为见证人,请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将房屋门锁打开,进入房间。进入执行现场后,对被执行人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并由见证人和申请人签字后,将钥匙及房内物品交申请人保管。经过2个小时的奋战,顺利将该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执行过程中,我院干警严格依法,规范执行行为,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