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驱车五百多公里,在长春市成功扣押了一辆被执行人的抵押车辆。
牡丹江市某信用社与王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逃避债务、隐匿行踪。虽然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贷款时用其名下的一辆揽胜小型越野车进行了抵押,但因为被执行人的不配合,一直找寻不到该车。
前不久,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抵押车辆在长春市区出现。收到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五百多公里到达长春市。经过几番寻找,终于在市区一商店门前找到该车并成功扣押。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连夜奔波,于次日凌晨两点,将扣押车辆带回法院。
朝出夜返,19个小时往返1000多公里,执行路上不仅留下了执行干警的脚步,更留下了执行的温度。因为执行干警们知道,执行工作争分夺秒,错过时机,可能又要等很长时间才找到被执行人,所以一分钟也不能耽搁。执行干警们就是以这种兵贵神速、时不我待的精神,兑现了“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