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按照省院和中院部署,积极开展“惩赖”活动,6月24日,组织了二十三名执行人员和法警,出动三台警车,对二个被执行人进行了依法搜查。
被执行人黑龙江倍丰某生产资料集团旭丰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在2016年雇佣陈某装车,因漏电导致陈某受电击伤。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黑龙江倍丰某生产资料集团旭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赔偿260万多元。由于该公司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7月。 陈某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黑龙江倍丰某生产资料集团旭丰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位于密山市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将依法对上述财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同时对黑龙江倍丰某生产资料集团旭丰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财务账册进行搜查。在查封现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出示了工作证和由院长签发的搜查令,对该公司的财务室进行了搜查,共搜查出现金6116元,电子账单14张,账簿12册,将依据它们进行审计。
另一被执行人是二人班乡的李某和焦某夫妻,二人经营了一家浴池,以各种名义向多人借款达100多万元。2018年3月6日,李某某等人先后申请执行,法院分别立案受理了李某、焦某相关系列案件后,依法向李某、焦某送达相关执行手续。并查封李某名下位于密山市富源乡某贸易货栈院内的烘干塔及其附属房屋、设施、设备、铲车。李某、焦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李某个体经营密山镇四季铭浴池,且不向法院提交收入情况,对浴池收入进行搜查。在现场搜查出现金600元,银行卡5张,存折5本以及电子账单。